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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是在普法,你說我法外狂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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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 第四十二章你道歉,我就撤訴

 第四十二章你道歉,我就撤訴

 昨天,張康平又給張老太打了電話。

 囑咐她,今天的直播,一定不要說岔。

 敲詐勒索可是重罪,說什麼都不能認。

 一旦認了,不光張康平完了,以後他的兒子也會收到影響。

 老太太聽了湯超的話,又想起兒子的話,心中更是自責。

 她拍著自己的胸脯,哭道:“哎呀,是我害了我的孩子,老頭子,我對不你你們老家張啊。”

 張大姐從輪椅後面,走到張老太的身邊,扶著她的肩膀,安慰道:媽,不怪您,怎麼會怪您呢。”

 她看向湯成軍,指著湯成軍罵道:“你是要逼死我媽才甘心?法院都判你們不用賠了,你們還想怎麼樣?”

 張老太哭得上氣不接下氣。

 旁人不清楚她心裡所想,有些覺得她是因為冤枉,委屈哭的。

 街坊又勸說道:“老湯,要不就算了吧?”

 “就是啊,以後咱們也不提了,這事就讓它過去吧。”

 “你萬一真把張老太逼出什麼事來,你以後心裡也不舒坦。”

 “小鳳,你也勸勸你老公。”

 湯媽媽聞言看向湯爸爸。

 她也想算了,但是被冤枉的是她老公,她會尊重老公的意思。

 湯爸爸向前走了幾步,走到張老太的輪椅前。

 他輕嘆一聲,問道:“張姐,咱們做了這麼多年的街坊了,我也不想把您往死路里逼。”

 “只要您跟我道歉,承認是您撒了謊,這事我就算了。”

 張大姐聞言搶在母親前邊說道:“你這是挖坑給我媽跳呢,她要是道歉了,不就是認了她在敲詐?”

 “所以,你們是不承認你們敲詐對嗎?”

 張大姐指著湯爸爸,罵道:“我跟你說,你別在這裡顛倒是非,我們沒有敲詐,你不要胡說八道。”

 湯爸爸神色不變,輕聲說道:“我只是想給自己討回一個公道,只想真相大白,要一個道歉。”

 “我問過韓律師,如果我願意給刑事諒解書,司法機關可以不追究你們的刑事責任。”

 “只要你們今天願意道歉,我會給刑事諒解書,會撤訴。”

 張老太和張大姐對視一眼,想到弟弟的交代,張大姐堅持說道:“我們沒有撒謊,不會道歉的。”

 湯成軍說道:“如果你們不道歉,我們就讓法院來判。”

 “法院的判決下來以後,你們再找我說什麼,都沒用了。”

 湯超補充道:“機會就這一次,錯過了,就沒有了。”

 張大姐咬牙,鐵了心不認錯。

 “我媽沒撒謊,為什麼要道歉。”

 湯超點頭,看向一眾街坊,說道:“大家都聽到了,別在說我們家不近人情,我們給過她機會,是她自己不要。”

 “以後,你就是跪在我們家門口,哭著求我爸給諒解書,他也不會給你。”

 “這件事我們家沒有其他要表態的了,等開庭吧。”

 湯超說完,就開始趕人了。

 吃瓜網友看了這場鬧劇,討論也是異常熱烈。

 “人家願意撤訴都不道歉,不會是真的被撞了吧?”

 “聽那老奶奶的哭聲,好像真的很心酸。”

 “我不信湯家,但是我信韓老師。如果這家人沒問題,韓老師怎麼會針對一個老太太。”

 “原告訴訟代理人確定是韓哥了嗎?”

 “我感覺那些街坊好討厭,一個個都在道德綁架,我沒她慘。就活該被坑嗎?”

 “有一說一,賣慘有的時候是挺有用的,估計到了庭上,律師也會打感情牌。”

 ……

 新聞社的工作人員結束採訪離開。

 鄰居跟著張老太一起回家,沿途詢問張大姐,“人家都給你們臺階了,你們幹嘛不下?”

 張大姐嘴硬說道:“誰知道他是給臺階,還是想套話。”

 “人家不是都說會給那個什麼諒解書,當著那麼多人的面,肯定最後會給你的。”

 張大姐聞言收緊了抓著輪椅的手。

 她們如果承認了,弟弟怎麼辦?

 等待開庭的期間,眾人時不時就會討論起這起案子。

 中間有不少媒體試圖採訪韓飛,都被韓飛一一回絕了。

 新聞社的直播,韓飛看了。

 犯了錯不知悔改,還出來賣慘道德綁架受害人。

 這種厚顏無恥的人,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 韓飛這段時間配合公安機關辦案,暫停了直播。

 想在直播間詢問韓飛的粉絲也只好作罷,靜等法院開庭。

 轉眼,到了法院開庭的日子。

 這一次韓飛準時到了縣法院。

 法官入席後,庭審正式開始。

 法官核對過案件及涉案人資訊後,說道:“法庭準備工作結束,接下來由訴訟方代理人宣讀起訴書。”

 韓飛說道:“被告張美英、張彩蝶以被湯成軍撞傷為由,索要醫療費用元,營養費3000元。”

 “獲取元后,被告又以索賠殘疾賠償金、精神撫慰金為由,向被告索要217,元。其中元屬於既遂元因法院駁回訴訟未遂。”

 “其行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騙取他人錢財,應當以欺詐罪追究起刑事責任。”

 韓飛宣讀完起訴書後,法官詢問張家母女:“被告,你對起訴書的指控是否存在異議。”

 張大姐說道:“有,他胡說,我們沒有敲詐。”

 代理律師說道:“關於訴狀中提及的交通事故,我方並不認同。”

 “我方的口供,法院不予採納。可訴訟方也無直接證據,可證明其在案發時,並未進行倒車。”

 “詐騙罪屬於刑事犯罪,影響重大,在毫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進行指控,太過兒戲了。”

 法官問道:“辯護人,你可有其他證據要提供?”

 代理律師提交的,還是之前的醫院傷殘鑑定書。

 “因交通路段無監控、無目擊證人,出口供外,我方無法提供其他直接相關證據。”

 “但被告張美英的傷情由醫院鑑定,確實為摔倒所致,其在受傷後,無法獨立行走,故不存在受傷後,惡意碰瓷敲詐的可能。”

 “被告年事已高,骨質疏鬆嚴重,跌一跤可能有性命之憂。”

 “且被告文化水平低,根本不清楚交通事故索賠,能獲取多少賠償金。”

 “為了一個不清楚的金額,拿命去博,值得嗎?”

 法官看向韓飛,詢問道:“訴訟方可有異議?”

 韓飛點頭,“有,我方申請傳喚證人黃恆出庭作證。”

 母女倆聽到這個名字,心裡慌了。

 這個律師怎麼會找到黃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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