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八章張三被敲詐的一生
韓飛看著彈幕裡的爭論,說道:“為什麼說很多法學系的同學啊,學著學著就喪失了人性。”
“因為他們總是習慣從法律角度,去分析問題。”
“確實你從法律角度看,小美和張三已經離婚了,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。”
“所以小美佔有的是不是他人的財物。”
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,對被害人使用實施恐嚇、威脅或要挾的方法,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,這就構成犯罪。”
“但是我們拋開法律,單從倫理道德角度上看。”
“孩子父親每月賺十幾萬,拿五千出來,充當孩子的生活費,應不應該?”
“小美為了孩子,去跟孩子爸爸要點錢,不可以嗎?”
單從倫理道德角度上來看,小美的行為是合理的。
雖然手段不提倡,但是不構成敲詐勒索。
張三給的,是他應該給的錢。
聽到這裡,連線的觀眾突發奇想,問道:“老師,那如果小美是小三,這麼做合法嗎?”
韓飛說道:“我知道很多人啊,尤其作為原配,可能不太能接受私生子。”
“但是我們從法律上來說,私生子享有和婚生子同等權利。”
“私生子享有繼承權,同樣作為孩子的父親,或者母親,都有義務要扶養這個孩子。”
“如果小三和張三有兒子的話,小三想小美這樣,去威脅張三,索要撫養費,這種做法是可以被諒解的。”
“不過我們要說啊,這種手段不提倡,不管是索要債務,還是索要孩子的撫養費是吧。”
“雖然不構成犯罪,但是我們都是不提倡用這種手段的。”
聽到韓飛反覆提醒不提倡,大家反而更積極地回應。
“學到了。”
“謝謝韓老師,學廢了。”
“下次有機會,一定嘗試。”
“下次一定。”
“老師,我領悟了。”
……
提到小三,韓飛又問道:“大家想一想,我們前面說,小三有兒子,索要撫養費是合理的。”
“那如果小三沒有兒子呢?”
“沒有兒子,小三可以跟包養人要錢嗎?”
“張三啊,特別信風水運勢。”
“第一年,算命大師說,屬雞的旺他,張三就找了個屬雞的小三。”
“第二年,算命大師說,哎呀,今年是狗年,雞犬不寧,屬雞的不好。”
“你要找個屬馬的,犬馬之勞,保證手下員工盡心盡力給你掙錢。”
“張三聽了算命大師的話,就跟這個小三斷了。”
“分手以前還叫人家小甜甜,現在說斷就斷。”
“最可惡的是,之前說是買給小三的房子,其實還登記在張三自己的名下。”
“小三氣不過啊,去找張三理論。”
“小三威脅張三,給我一百萬,不然我就去舉報你組織賣銀。”
“就算刑法收拾不了你,還有治安管理處罰法。”
“我天天去舉報,讓你生意也做不了,讓你倒閉。”
“看那個屬馬的還怎麼旺你。”
“張三沒辦法,只能給小三一百萬。”
“大家覺得這個小三構不構成敲詐勒索?”
經過了前面幾個案例的分析,大家現在都知道了。
就是看小三要錢的動機,在道德倫理上站不站得住腳。
“跟了一年,給點錢是應該的,不過一百萬會不會太多了?”
“小三這個行為,從道德上來說,就不對吧?”
“就是,小三還有膽去要錢?不被打就不錯了。”
“我不能諒解,我覺得小三不對。”
“我覺得構成犯罪。”
“+1。”
……
韓飛讓大家先回答,跟著說道:“小三啊,朋友們。”
“當小三這種行為,是道德倫理能諒解的嗎?”
“小三走到外面,不都是被指指點點,人人喊打嗎?”
“你還敢去要錢?”
“這想也知道是不對的呀。”
“所以上述的這種情況,小三的行為是構成敲詐勒索的。”
“而且一百萬,屬於數額特別巨大,可以判好幾年了。”
連線的觀眾說道:“謝謝韓老師,我知道該怎麼判斷了。”
“不過除了前面的借條是物,其他例子都是涉及現金。”
“我想知道,有沒有涉及到敲詐物品的,比較特殊的例子?”
韓飛想了想,說道:“也有。”
“我們再說張三啊,張三的會所除了提供VIP特殊服務,還會給客人提供一些特殊保健營養品。”
“這種保健品客戶服用以後,可以感覺到非常的愉悅,所以銷量非常好。”
“王五發現這個所謂的特殊保健品,其實是一種新型毒禁品。”
“王五威脅張三,你每個月都必須定期,免費給我一箱這個保健品。”
“你不給,不就去舉報你。”
“這種保健品一箱目前市價是五萬,大家覺得王五的行為,構不構成敲詐勒索?”
這次這個問題的矛盾點在於,毒禁品這個東西要怎麼算?
這個算張三的財物嗎?
大家也不太確定。
“張三花錢買來的,應該算吧?”
“這個都沒法報警吧?”
“張三被敲詐的一生。”
“這個故事告訴我們,做人不要太張三。”
“壞事做多了,早晚會被敲詐的。”
“平日不做虧心事,半夜不怕被敲詐。”
……
韓飛問道:“我們回頭看看前面的問題。”
“小三跟張三要錢,要的是張三的錢對吧,這個錢的所有權是張三的。”
“所以小三的行為,構成非法佔用被害人公私財物。”
“上述這個案件的問題在哪裡啊,在於毒禁品的所有權在誰?”
“我們前面分析過的,詐騙、吸收公眾存款罪、敲詐勒索,犯罪分子佔有的都是他人的合法財物。”
“受害人被侵佔的財物,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。”
“所以被人非法侵佔的時候,法律會幫助受害人討回公道。”
“但是毒禁品這個東西,你們覺得是受法律保護的嗎?”
“你們覺得這個是張三的合法財物嗎?”
這肯定就不是了。
買賣、持有、運輸毒禁品,都是違法犯罪。
“不是張三的合法財物!”
“所以王五就不算詐騙了?”
“我暈了,不想了,全部判死刑吧。”
“我看刑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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