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讓他賺不義之財,活該
這起案子在開庭之前,沒有任何媒體報道過相關的訊息。
聽到證人的供述,前來看直播的網友才知道是怎麼回事。
“嚯,這被告是用非法手段買了人家的礦啊。”‘’
“我說這一片的煤礦怎麼都被他承包了,還以為是他有遠見,提前花高價承包下來的,沒想到是這麼回事。”
“這屬於強買強賣了吧?”
“當時怎麼不報警?”
“十幾二十年前的事了,那時候網路不發達,大家法律意識淡薄,估計沒想那麼多。”
“而且就他們這種打到聽話為止的做法,指不定時候還會打擊報復。”
……
在證人說完後,韓飛再次問道:“仔細說一說,當時你們是怎麼恐嚇他人妥協的?”
“具體都用了哪些手段?”
證人看著韓飛,如實說道:“如果在煤礦那邊,就是我們一起過去鬧事嘛。”
“堵他們運煤炭的路,要不然就不讓工人下井,反正就是不讓他們幹活。”
“如果是那些村民反對的話,就晚上跑到他們家裡去,讓他們籤法務給的同意書。”
“不籤就打了,打到肯簽了,就給他們一筆錢,然後再要他們另外籤一份和解的檔案。”
韓飛指向邊上聯名上訴的幾個村民,問道:“你對在場的幾位原告有印象嗎?”
證人搖頭,“以前打了太多,記不清了。”
韓飛點頭,看向法官,“我問完了。”
張有志的父母已經走了,跟妻子也早就離了。
唯一剩下的情人,就是兒子,也沒了。
何凱自首,沒有人幫張有志請律師。
因為今天只是民事賠償,沒有強制要求被告一定要有辯護律師。
所以他們也沒給張有志找法援。
法官問被告席上的張有志:“關於第一位證人的證詞,被告要自辯嗎?”
張有志搖頭。
下一位證人,是何凱。
何凱自首的時候,提交了以往強迫受害人籤書的民事和解書。
韓飛委託派出所提供了和原告相關的檔案,作為證據提交。
“這幾份是當年被告使用暴力,威脅原告簽訂的和解協議書。”
韓飛問何凱,“這些和解協議書,都是由張氏集團的法務部擬定,具體內容和村民協商過嗎?”
何凱搖頭。
“沒有,都是我們自己擬定的,然後直接逼他們籤的,沒有問過他們的意見。”
韓飛又問道:“如果他們不籤,你們會怎麼辦?”
“會拿他們的家人做威脅。就算真的有不怕死的,為了家人,也是會答應的。”
韓飛看向法官,“雖然原告均簽署了民事和解協議,但該協議被告使用非法手段,強迫要挾原告簽字的。”
“被告支付的賠償金額,遠不足以彌補對原告造成的傷害。”
法官再次詢問張有志,“被告,你要自辯嗎?”
張有志依舊搖頭。
事到如今,他再怎麼狡辯都沒用了吧。
第三位證人,是當初被迫自動辭職的村長。
韓飛問村長,“當初是為什麼主動申請離職的?”
村長回答道:“當初因為煤礦的事,我們的村民和張有志有了衝突。”
“我作為村長,就去找他談,結果被他的人威脅了。”
“我當時是想跟他們講道理的,後面就發現,這根本沒辦法講。”
“他們一開口就是警告我,讓我們一家人都小心一點。”
“而且有的村民,收了他們的錢,直接就站在他們那邊。”
“不聽話的,就像那個被打倒殘廢了,也不敢再得罪他們。”
“我當時能力也有限嘛,他們逼我退下來,我就只能退了。”
……
在這之後又上來了幾個村民,訴說當年自己是怎麼被威脅的。
“大半夜的,他們就硬闖進來了,我當時都嚇死了,哪裡還敢反抗。”
“後面幾年,他們的人就一直在村裡晃來晃去,我們都不敢說什麼。”
“我們本來就沒念多少書,也不懂說可以告啊,還是應該怎麼弄。”
“看到不同意的被打成那樣子,哪裡還敢反對,就簽了。”
那位殘疾的老人家說道:“我當時說什麼都不籤,但是他衝進我家裡,我兒子看到我被打,就替我簽了。”
聽著一個個村民供述當年的經過,網友們跟著感嘆道:“這他麼也太狠了。”
“傳說中的優秀企業家。”
“怪不得說資本的原始積累是血腥的。”
“可是他搞了這麼多,不是應該走刑事,為什麼是民事案件?”
“這都十幾年前的事了,追訴期過了吧,所以走民事。”
“如果就賠點錢,也太便宜他了吧。”
“應該是因為這個事情,順藤摸瓜被查出了其他問題,沒看他穿著看守所的衣服嗎。”
“如果在犯案後,又繼續犯罪,追訴期要從停止犯罪的那天開始算起。就是不知道他這中間的十幾年乾不乾淨?”
“我看懸,讓他賺不義之財,活該。”
……
對於證人的發言,張有志都沒有反駁。
因為之前的民事和解書是強迫對方簽訂的,自然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。
尤其是像老人家這種情況,另外支付殘疾賠償金是理所應當的事。
最後法院宣判,同意了韓飛提出的賠償要求。
退庭後,最初對韓飛還不怎麼待見的老人家住著拐,走到韓飛面前。
“韓律師,這次謝謝你了。”
老人家給韓飛鞠了個躬。
他年紀大了,能拿到多少錢,對他來說並不重要。
但是能在有生之年,看到張有志的下場,他總算能死而無憾了。
韓飛上前扶住老人家,“您客氣了。”
老人家的兒媳婦說道:“小夥子,這次真的很謝謝你呀。”
當時她也就是突發奇想,問兩句。
沒想到,韓飛還真給辦到了。
煤礦不能做了,她老公、孩子都去外邊找活幹了。
現在能拿到殘疾賠償金,以後的日子能輕鬆很多。
其餘幾位村民對韓飛也是千恩萬謝。
事情過去了那麼多年,好多年紀大的當事人都已經不在了。
他們這些命硬的,沒想到還能等到今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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