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韓律師,您接這類案子嗎?
因為是韓飛充當律師,庭審直播到後半段的時候,線上觀看的人數已經近百萬。
直播結束後,各大媒體也不會放過這次的熱度,立刻編寫了熱點新聞,發到各個平臺。
還有不少媒體向派出所瞭解情況,但因為案件還在調查中,所以沒有透露相關的案情。
傅曉遇上了這種糟心事,成日都是鬱鬱寡歡。
見過張氏集團的法務以後,她更是心煩。
她作為受害者,覺得張子軒是死有餘辜。
於仁清救了她,她也不想看著於仁清坐牢。
可是張家那邊又拿她的家人威脅她,要她為了於仁清,不顧父母,她也做不到。
傅家夫妻知道女兒心裡矛盾,女兒想自己靜靜,他們就沒去打擾她。
夫妻倆這幾天也難受。
傅母在廚房做飯,傅父坐在沙發上,電視裡播放著新聞。
看到張有志被逮捕,傅父扶了扶老花鏡,確定沒錯以後,衝著廚房喊道:“阿慧。”
傅母聽到喊聲,衝了衝手,快步出來。
“你小聲一點,女兒還難受著呢。”
“不是,你看新聞,那個張總被抓啦。”
“嗯?”
傅母聞言看向電視機,新聞報道中用的是張有志出庭時候的影片。
“還真是。”
傅父問妻子,“誒,你說這人被抓了,那咱們女兒那案子……”
傅母扯了扯丈夫,豎起食指抵在唇邊,做了個噤聲的手勢。
“噓,你小聲一點。”
傅父小聲說道:“張總都被抓了,咱們就是幫那小子說話,應該也沒事吧。”
傅母不同意丈夫的話。
“女兒要是承認了,她以後還怎麼做人啊?”
傅母看向電視機,剛才那法庭上可是坐了好多人。
“那法庭上那麼多人,女兒當著那麼多人的面說這種事,到時候別人會怎麼看她?”
傅父自然也是心疼女兒的,“可是,人家也算是女兒的救命恩人,咱們這樣不好吧?”
傅母想了想,“就是少了咱們女兒一個證人,也不見得那小夥子就一定會坐牢。”
“你看那張家的律師不是也被抓了,說不定那小夥子已經沒事了。”
傅家的隔音本就不是很好,剛才傅父喊傅母的時候,在房裡的傅曉就聽見了。
她找出手機,充上電,開機上網檢視相關的訊息。
到了這會兒,訊息已經在網上傳開了。
只要輸入張氏集團,網頁上都是法人張有志被逮捕的訊息。
因為案件還在調查中,所以他們都是根據韓飛的那場庭審,進行推測。
傅曉是知道韓飛的,這人怎麼會千里迢迢跑來他們這裡打官司?
看到張氏集團的法務也被逮捕後,傅曉想,他們應該不能在威脅自己了吧?
傅家夫妻倆還在外邊小聲爭執,忽然女兒的房門開了。
傅母見狀戳了一下丈夫,瞥了他一眼,“讓你那麼大聲。”
傅父清了清嗓子,輕聲問道:“曉曉啊,怎麼了?”
“爸,媽,我想去派出所。”
聽到這話,傅母就知道,剛才的話,女兒肯定還是聽到了。
她走到女兒身邊,有些擔心地說道:“曉曉,你想怎麼說?你這萬一報道出去,上了新聞,那以後你可怎麼辦?”
傅曉紅了眼眶,紅著眼眶說道:“媽,如果沒有他,我還不一定能活下來呢。”
傅父走過去,“老爸送你過去,到時候咱問問派出所的人,能不能就錄個口供,不出庭?”
傅曉點頭,“嗯。”
在父親的陪同下,傅曉去了趟派出所,把當時的情況,還有張氏集團法務威脅她的事,都說了出來。
傅曉所描述的,和於仁清的口供基本一致。
何凱自首的時候,也已經招了,傅曉收到威脅的口供,和何凱的對上了。
派出所同意了她不出庭作證的請求。
次日,派出所給韓飛打了電話。
“韓律師,昨天傅曉過來了,把案發的情況都說了。”
“她承認當時是受到了侵害,因為張氏那邊威脅她,所以之前沒敢說清楚。”
有了傅曉的口供,被判正當防衛的機率就很大了。
說完了傅曉的事,派出所的人問道:“韓律師,張有志的案子,我們還有些細節要詢問,您方便來一趟嗎?”
因為於仁清的案子還沒開庭,韓飛這會兒還住在西市的酒店裡。
“可以的。”
“好的,那我們在所裡等您。”
見老大掛了電話,隊裡的人問道:“老大,韓律師要過來了,咱們跟他談談楊海燕的案子?”
“嗯,你去把案件資料整理好,我等會兒問問他。”
楊海燕是他們抓到的犯罪嫌疑人,涉嫌故意殺人。
向這種涉嫌故意殺人的,為了避免錯判,開庭的時候必須有辯護人。
如果沒有律師,他們會幫著聯絡法律援助,幫犯罪嫌疑人進行辯護。
這起案子有點奇怪,所以他們就想到了找韓飛。
等韓飛到了派出所,先是補了關於張有志案件的口供。
等口供錄完了,工作人員才試探著問道:“韓律師,我們這兒有個犯罪嫌疑人需要請辯護律師,您接這類案子嗎?”
這種案子除非家屬給錢,否則很多律師是不願意接的。
韓飛現在名又那麼大,也不知道他幹不幹這種事?
韓飛問道:“犯罪嫌疑人家屬沒有請律師嗎?”
“是這樣,這個犯罪嫌疑人她的父母離異了,都各自有了家庭。”
“我們聯絡到他們的時候,兩邊好像都不願意管,連案情都沒多問,人也沒來過。”
“問他們什麼,都是不知道,說是這孩子獨立,他們就沒怎麼管,也不瞭解。”
韓飛問道:“我能不能先了解一下案件的細節?”
“沒問題。”
工作人員將整理好的資料放在韓飛的面前。
看到嫌疑人資料上的照片,韓飛眉頭挑了挑。
有人氣值,這官司可以打。
這起案子的被害人,是楊海燕的男朋友。
案發地點,是兩人同居的家。
楊海燕是打電話自首的,派出所的人趕到時,受害人已經沒了生命體徵。
兇器就插在受害人腹部,是把水果刀,上面只有楊海燕和受害人的指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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