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六章張三逃逸判幾年
等大家發表過意見後,韓飛說道:“大家說的沒錯,張三是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。”
“我們說了,超速是為了防止意外發生的時候,反應不過來。”
“不是為了防止你提前到達某個地點的。”
“所以上述的情況,是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條件的。”
“還有一個例子啊。”
“李四站在馬路天橋上,從天橋上面一躍而下。”
“就在這時候,張三的車超速行駛,撞死了墜落的李四。”
“這個天橋只有兩米,如果張三沒有超速路過,李四是不會摔死的。”
“所以李四的死,跟張三超速有沒有存在因果關係?”
“有。”
“但是張三犯了交通肇事罪嗎?沒有啊,因為這件事,也不再法規的保護範圍之內。”
“還有就是要成立交通肇事罪,結果必須是死亡1人,或者重傷3人。”
“還有重傷1人並有嚴重情節,比如酒駕、超載、肇事逃逸等。”
“說到這裡,對於成立交通肇事罪的條件,大家可以理解了吧?”
要成立交通肇事罪,首先行為人必須是違反了交通法規。
其次就是結果要造成死亡1人,或者重傷3人,或者重傷1人並有嚴重情節。
結果的誘因要在交通法規的保護範圍內。
“理解。”
“可以理解。”
“懂的。”
“+1。”
……
見大家都理解了,韓飛便接著往下。
“接下來我們就來說這個一檔,二檔,三擋的問題。”
“這個是關係到量刑的問題。”
“第一檔,是3年以下。”
“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,因而發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到重大損失的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“我們前面說的,死1人,或者重傷3人,都是3年以下。”
“第二檔,3年到7年有期徒刑的。”
“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,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,處3年以上,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“第三檔,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“逃逸緻人死亡的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“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,逃逸緻人死亡,被害人要是因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。”
“如果事發在繁華路段,被路人送到醫院得到救助後死亡,那一般來說,還是按照第二檔算。”
“我們還是一樣來舉例分析。”
“張三開車闖紅燈,把李四撞死的了。”
“張三立即撥打急救電話,並報警自首。”
“事後查明李四是當場死亡,張三也無醉酒等其他問題。”
“這個時候,張三定第幾檔。”
張三違章,造成李四死亡。
存在實質上的因果關係,成立交通肇事罪。
事後張三沒有逃逸,所以是第一檔。
這個案例是容易分析的,觀眾們也能辨別。
看大家的答案基本無誤,韓飛說道:“這種該情況下,屬於第一檔。”
“而且張三有一個什麼,自首情節。”
“自首在量刑的時候,是可以減輕處罰的。”
“所以大家記住,如果真的萬一發生了交通事故,不要慌。”
“打急救,報警,如實交代事情的經過。”
“交通肇事是過失行為,這是意外,誰也不想的。”
“只要你主觀上不存在故意,即便對方死了,也就是3年。”
“而且只要錢賠到位了,認罪態度良好,3年還可以緩刑。”
“一定不要逃,逃了可能就變3年以上,甚至有可能7年以上。”
在不少人看來,撞死人應該是蠻嚴重的。
3年還能緩刑,比他們以為的要輕很多。
“撞死人才三年啊。”
“只要你不違章,三年都不用好嗎。”
“大家記住,不能因為害怕就跑,這個很重要。”
“如果人只是受傷,那只是事故,都不算犯罪的。”
“學到了。”
……
韓飛繼續說道:“第一檔的比較簡單,只要你不逃逸,造成的後果也不是特別嚴重,一般就是定第一檔。”
“那我們現在說逃逸的情況。”
“張三在偏僻路段,超速撞到了李四。”
“發現有人受傷,張三心慌意亂,不敢下車檢視情況,直接加速逃離現場。”
“事後有車輛路過,將李四送到醫院。”
“住院四天後,李四重傷不治身亡。”
“大家覺得這種情況,張三定第幾檔。”
第三檔,是要逃逸後,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,才是7年以上。
在上述情況中,李四是得到了救助的,所以不能定第三檔。
那就是第二檔,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,是3年以上,7年以下。
這一次大家的回答有第二檔,也有第三檔的。
有人不理解,“李四不是死了嗎?為什麼不能定逃逸緻人死亡?”
韓飛解釋道:“我們說因逃逸緻人死亡,一定是逃逸之後,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。”
“但是李四啊,他是到醫院四天以後,得到救助以後,因為傷勢過重才死亡的。”
“所以不構成第三檔的逃逸緻人死亡。”
“那如果當年沒有人路過,等有人發現的時候,李四已經死了。”
“這個時候,還有兩種情況啊。”
“第一種情況,是李四被車撞後,當場死亡。”
“只有一人當場死亡,只要你不逃,那就是三年以下的事情。”
“但是你逃了,你逃避法律責任,就變成三年以上。”
“那我們說當場死亡的話,是不是也不屬於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?”
“所以如果是當場死亡的情況,張三逃逸,還是定第二檔。”
“第二種情況,就是李四被撞了,還剩一口氣,也許還有得救。”
“這個時候張三逃了,李四就是因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。”
“這種情況,就判定為第三檔,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”
“這些都是最簡單的情況啊。”
“大家都能理解吧?”
“那我現在問大家另一種情況,張三駕車撞倒了李四。”
“為了逃避法律責任,張三把李四拖到車裡,帶到河邊丟掉。”
“他不光逃,他還毀屍滅跡。”
“這種情況,張三定第幾檔?”
如果您覺得《我只是在普法,你說我法外狂徒》小說很精彩的話,請貼上以下網址分享給您的好友,謝謝支援!
( 本書網址:https://m.xiaoshuo.life/314677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