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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是在普法,你說我法外狂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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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5章 第十五章.人不能犧牲別人的生命,來保全自

 第十五章.人不能犧牲別人的生命,來保全自己。

 “是這樣的,因為案件還沒判決,具體的作案細節我也不清楚,我不能妄作定論。”

 “大家也都看出來了,這個案件涉及到兩個問題,一個是避險,一個是見死不救。”

 “緊急避險和見死不救我剛好都說過。”

 “我這兩天看評論的時候,看到很多人都在問,送小三去醫院,酒駕撞人了怎麼算?”

 “其實這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,避險過當。”

 “我們再說一個張三的故事,張三李四王五,三個人在野外迷路好幾天,快餓死了。”

 “這個時候,他們遇到一頭熊貓,把熊貓殺了,吃了充飢。”

 “按照法律規定,熊貓肯定不能殺呀,對吧。那這個情況大家怎麼看?”

 彈幕回答道:“緊急避險,不殺就餓死了。”

 彈幕裡幾乎都是“緊急避險”。

 “好,大家說的沒有錯,這個是緊急避險。”

 “張三、李四、王五,還沒找到出路,今天殺一隻東北虎,明天殺一隻熊貓,後天殺一隻金絲猴,都算緊急避險,不構成犯罪。”

 “但是,現在珍惜動物找不到了,張三,李四合夥把王五殺了,吃了王五充飢。這個算什麼?”

 “張三、李四不吃就餓死了,死一個活兩個,算不算緊急避險?”

 這一次彈幕的意見不一致了。

 有說算的,也有說不算的。

 韓飛解釋道:“不算的啊,朋友們,記住這個不算。”

 “東北虎、熊貓、金絲猴再珍貴,也是動物,王五是人。”

 “如果這種行為也算緊急避險,這個世界就亂套了。”

 “你們想想,今天醫院裡有五個病人要換器官。”

 “兩個腎壞了,一個心壞了,一個肝壞了,一個脾壞了。”

 “他們家裡人找到你,誒,小夥子,身體不錯嘛。”

 “犧牲你一個,救回五條命,你考慮一下啦。”

 “如果這種行為合法,你們怕不怕?”

 “大家要記住啊,人不能犧牲別人的生命,來保全自己。”

 “還有一個避險過當的例子,張三開公交車,載了二十個人。”

 “路上迎面開來一輛失控的大貨車,張三調轉方向避開,把路邊一個行人撞死。”

 “一條命換二十條命,這個都不算緊急避險,是避險過當。”

 “你說張三不對嗎,其實想想,很多人都會跟張三一樣。”

 “所以避險過當會根據不同情況,酌情量刑。”

 “我們再回到現在這個案子,你們覺得構成緊急避險嗎?”

 韓飛前面一再強調,不能犧牲別人的性命來保全自己。

 彈幕回答道:“肯定不構成啊。”

 “是避險過當。”

 “怎麼回事,那為什麼顧媽媽請的律師會說緊急避險?”

 “不會是看顧媽媽不懂,故意坑她吧?”

 “阿姨,換個律師,這個不行。”

 “你說我韓哥不行?”

 “他是說顧媽媽請律師不行。”

 “說不定是個收錢辦事的黑心律師。”

 ……

 韓飛看了會兒眾人的彈幕,繼續說道:“好,大家想必都有自己的想法了,我就不多說了。”

 “我們再說說見死不救。”

 “這個之前也分析過,有道德義務,你可以不救,有法律義務,你必須救。”

 “有法律義務,你不救,你就是故意殺人。”

 “大家記不記得法律義務是什麼?”

 有人回答道:“監護人,醫生、警察有職務要求的,導致危險發生的人。”

 看到彈幕的回答,韓飛說道:“好,大家都記得哈,很好。”

 “前面兩個很簡單,我們就不說了,我們說最後一個。”

 “張三連著兩天晚上的都聽到撬鎖的聲音,他從貓眼往外看。”

 “兩個壯漢,帶著頭套,拿著西瓜刀,光著膀子,左青龍右白虎。”

 “張三嚇壞了,這個青龍白虎之前跟他發生過矛盾,不會來尋仇吧。”

 “張三躲在廁所裡瑟瑟發抖,結果鎖沒撬開,張三沒事。”

 “第二天他找李四,我害怕,你陪陪我,你到我家來,我們兩個到時候一起反抗就沒事了。”

 “李四很善良,跟去了。”

 “結果兩個人回到家裡,這次人家不撬鎖,直接破門而入。”

 “還沒等李四反應過來,張三自己躲到廁所裡面把門反鎖了,李四在外面被砍死了。”

 “大家覺得張三構成故意殺人罪嗎?”

 回想了下之前的例子,眾人紛紛發表自己的觀點。

 “我覺得是故意殺人。”

 “不是張三,李四也不會遇到危險,所以張三有義務救人。”

 “張三明知道對方上門尋仇,我看他就是想退李四去死,然後青龍白虎也進去了,他就安全了。”

 “同意,而且張三還把門鎖了,賤不賤吶。”

 “可是張三打不過壯漢怎麼判?”

 “對呀,警察如果不會游泳,看到人家掉河裡見死不救情有可原。”

 “可是張三明知道人家有西瓜刀,還把李四喊過去,還鎖門,這合理嗎?”

 ……

 等眾人爭執了一會兒,韓飛才說道:“我說一下我的看法。”

 “張三在前兩天透過貓眼已經知道外面的人是什麼情況了。”

 “在已知對方今晚會上門的情況下,他找來李四,導致李四遇險,後來甚至不管李四死活,把門反鎖。”

 “事後張三還一直哭,說我害怕,我不敢,我不是故意的。”

 “如果我是李四的辯護律師,我一定告張三故意殺人。”

 “但這只是我的個人意見,具體的要看法庭審判。”

 “我們再說回今晚的這個案子。因為案發前的情況如何我不清楚,所以我沒辦法判斷涉案人的罪行。”

 “但是緊急避險肯定是說不通的。可以肯定的是,你們詢問的那位律師能力不行。”

 “我這邊的建議是保護好受害人的遺物,尤其是通訊工具。”

 “受害人家屬可以重新聘請一位律師,等律師詳細瞭解案件所有的細節後,對涉案人的行為重新做判斷。”

 邵阿姨之前聽律師說話,都是一些生硬的法律條款,好多都聽不懂。

 但這次韓飛說的,她竟然都能聽懂。

 聽到韓飛最後的建議,邵阿姨應道:“好的,謝謝韓律師。”

 “不客氣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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