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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是在普法,你說我法外狂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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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第三十三章韓老師,我只想死個明白

 第三十三章韓老師,我只想死個明白

 把狀況都分析完了,韓飛對小夥說道:“我們情況都分析得差不多了,小夥子,我考考你。”

 “原配在網上人肉姦夫,構不構成侵犯公民資訊罪?”

 韓飛的每一句話,小夥都記在了心裡。

 “從法律角度上,算。但是從倫理角度可以理解。”

 “法益作為入罪的基礎,倫理作為出罪的依據。”

 韓飛點頭,對小夥的回答很滿意。

 “好,那原配抓姦,痛打姦夫一頓,可以嗎?”

 小夥回答道:“可以,但是要注意分寸,如果把姦夫逼到絕路,他可以正當防衛。”

 “如果他失足墜樓,是他自己創造的危險,我可以不救他。”

 看來這小夥子記得很清楚。

 韓飛繼續問:“抓到姦夫以後,姦夫主動說給你一筆賠償金,你拿不拿?”

 小夥搖頭,“不拿,可能會構成敲詐勒索。”

 韓飛點頭,接著問道:“能不能偷拍、或者用手機拍姦夫和妻子做頭髮的影片?”

 “不可以,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,違背公序良俗。可以報警告舉報他們,從警方那邊索要口供。”

 “很好,都對。”

 直播間裡的觀眾聽著韓飛和小夥一問一答,把前面的知識點又都複習了一遍。

 “滿滿的乾貨,都記下了。”

 “雖然,但是,希望不要派上用場。”

 “兄弟,你都記好了,是不是要準備行動了。”

 “等抓完了,下回再連麥說說後續啊。”

 ……

 小夥撇撇嘴,他一點兒都不想說。

 其實他私底下給韓飛發過私信。

 但韓飛的名氣逐漸大了,粉絲群體也日益壯大。

 估計是私信太多,沒看到。

 小夥居住的地方,和韓飛相隔甚遠,親自拜訪也不實際。

 若非如此,他也不至於當著這麼多的面,把這種丟人的事說出來。

 韓飛總結好了所有的知識點,說道:“小夥子,抓姦可能誘發的情況,我已經分析給你聽了,具體要怎麼做,就看你自己選擇了。”

 “好的,謝謝韓老師,我知道該怎麼做了。”

 小夥已經想好了,他就抓個奸,先把人揍一頓。

 至於出軌證據,他好像,還是有點捨不得老婆。

 再說吧。

 與此同時,韓飛本場直播的內容,一樣是被剪輯成短影片,寫成文章,在各大平臺傳播。

 《震驚!老婆出軌,姦夫竟反過來,將原配送進橘子。》

 《震驚!老婆出軌,原配抓姦竟屬違法行為,只因他做了這件事。》

 《震驚!小叔子對嫂子心生歹念,竟……》

 “第一次知道,抓姦還有這麼多講究。”

 “上次我一個朋友,就是被姦夫坑了,結果進去了半年。”

 “記住了,有備無患。”

 “小叔子的做法真的重新整理了我的三觀。”

 “希望做小三的,不管男女,都要有覺悟。”

 ……

 影片平臺也是一樣。

 “姦夫跳樓要不要救?”

 “向姦夫索要賠償算不算敲詐?”

 “老公出軌要如何取證?”

 這類影片在各大平臺上,都獲得了極高的點贊、收藏。

 “話說,這個影片出來以後,會不會有渣男出來鑽空子。”

 “放心,他們不是韓哥,遲早要翻車。”

 “以後我老公敢出軌,看我不整死他。”

 “看了直播,那兄弟的老婆是真有手段。”

 “聽他提到老婆的語氣就知道了,被吃得死死的。”

 ……

 韓飛的直播內容,總是能在網上引發網友熱議。

 這些短影片、文章的熱度,又會給韓飛的直播間再帶來一大波觀眾。

 直播過半的時候,韓飛的直播間觀看人次已經接近兩百萬。

 送走了小夥,工作人員繼續連線下一位觀眾。

 連線接通後,便聽對方用十分著急的口吻說道:“韓老師,您好。”

 坐在鏡頭前的韓飛挑了挑眉,他再一次看到了人氣值。

 這次的小夥子,是來找他打官司的?

 韓飛問道:“你好,有什麼法律問題要諮詢?”

 “韓老師,是這樣的,我爸爸上個月順道載了街坊一段路。”

 “那段路是上坡,我那個街坊腿不好,我爸爸是好心,就說用三輪給她載到上坡去。”

 “可是她下車以後,說被我爸爸的三輪倒車,壓到了腳,還直接摔了一跤。”

 “我爸爸是個老實人,當時也慌了,就把人送到醫院去。”

 “醫生看過,那個街坊的腳趾是骨折了,恥骨也骨折了。”

 “我爸爸給她付了醫藥費,前前後後總共給了一萬多。”

 “本來以為可以大事化小,可是後面她又來找我們要錢,我媽媽覺得不對勁,就沒給。”

 “醫院鑑定,說那個街坊八級傷殘,她去法院告了我們,要我們家賠20萬。”

 “我爸爸說,他當時沒有倒車,可是沒有證人,也沒有監控,我們什麼證據都沒有。”

 “韓老師,您能幫幫我們嗎?如果您瞭解過後,也覺得是我們家不對,那我也認了。”

 這件事,其實湯超自己也沒把握。

 沒有監控,空口無憑。

 湯超的家在小縣城,他在市裡念高中,父母住在縣裡的老房子。

 夫妻倆都沒什麼文化,當初就以為給點錢,這事就過去了。

 可是沒想到,後面人家直接獅子大開口,要二十萬。

 他們夫妻倆省吃儉用了大半輩子,也才攢了十來萬,想留著給兒子娶媳婦。

 這事剛發生的時候,他們都沒告訴湯超。

 直到收到了法院的傳單,夫妻倆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。

 他們實在不知道怎麼辦,這才問了湯超。

 湯超的成績一直很好,他們覺得兒子讀了那麼多書,應該比他們有辦法。

 湯超知道以後,同樣很為難。

 那個街坊湯超認識,就在他們縣市場裡擺攤賣菜。

 老太太擺了幾十年了,口碑很好,所以這事,其他街坊也不幫湯超家說話。

 以前他們兩家關係其實不錯,湯超也不覺得,那老太太像是會訛人的。

 可是這事還存疑,單憑過去的瞭解,要他們家拿出二十萬,湯超不能接受。

 他知道韓飛的規矩,他也相信韓飛,他只想死個明白。

 如果真的是他們家的錯,他賠。

 可萬一,不是他們家的錯,他一分也不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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