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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狗追愛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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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

回到家兩個人都不開心。

一路上都沒再說過話。

回去就自己回了自己的房間。

陳啟宗原本想著又不是自己犯了錯,她生什麼氣,可是看她的樣子又不好意思開口哄她,於是兩人就這麼僵持地回到了家。

剛回房間,她的訊息就過來了。

“明天下午的飛機。”

“好。”

陳啟宗也不慣著她。

林春天在房間卸了妝,換了身運動服。

敲了敲山訸的門。

她打麻將一般不到晚上兩三點是不會回來的。

“沒事,現在忙嗎?”她走進去坐在山訸的床上。

“不忙。”山訸說。

“去給你媽媽掃墓吧。”

“好。”山訸點頭。

每次回來林春天都會去給她上墳,因為山珊的墳基本沒人管,只有他們會去給她上墳,所以山訸還要負責清路和打草。

他也換了一身長袖長褲,從一樓找了鋤頭和鐮刀。

林春天開車,開到半山腰就開不上去了。

她的墳位置不好找,那家人刻意要將她遺忘,所以找了個偏僻的地方把她埋了。

林春天和山訸下車,步行從樹林中穿過去。

有一截路全是茅草,皮膚劃到就會被劃破。

山訸在前面用鐮刀把茅草割了,時不時回頭看一下林春天。

有段路是下坡。

石頭陡峭,她側著身子往下踩。

山訸把手套摘了,鐮刀丟在地上。

“姐。”他叫了她一聲。

林春天把手遞給他。

山訸在她印象裡還是個小孩,但是當她把手放到他手裡的時候,才感覺到不一樣。

他的手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大,那麼有力,輕而易舉將她的手握在掌心裡。

他的骨節什麼時候變得那麼明顯,小時候那麼肉嘟嘟的小手,怎麼長成了這麼大的手,感覺他一隻手能將她雙手都捏住。

山訸握住她的手,來自他的力量從手上傳來。

林春天藉著這個力往下走。

最後一個石坎她跳了一下,山訸將她拉住,才讓她沒有摔個狗吃屎。

又走了一會兒,終於走到山珊墳前。

最近天氣暖和雨水充足,她的墳上和墳邊長了很多草,她的墳上還長了很多藍色的小花。

“這個花不拔。”林春天說。

“我知道的。”山訸點頭,動手開始除草。

他先把墳前的石凳清理出來。

“姐你坐著。”

太陽很大,石凳在樹蔭底下,坐著還挺涼快的。

山訸在她墳前拔草清理。

他一點都長得不像山珊。

山珊長得也不像本地人。

這裡的女人個子大多不高,但是山珊十六七歲就有一米七了,身高腿長,皮膚不白因為總是要做農活,但是小麥色肌膚看著也非常健康,身材很好,高挑且凹凸有致。

她是丹鳳眼,翹鼻薄唇,面頰上有些許小雀斑,讓她看起來溫柔美好。

林春天幼時缺愛,第一眼看到山珊就喜歡上她了。

喜歡她和煦的笑意,喜歡她看自己時候的眼神,喜歡跟她一起玩,喜歡當她的跟屁蟲。

山訸不像她。

山訸是又長又寬的雙眼皮,典型的外國人長相,偏偏有山珊的中性美幫他柔和五官,讓他的一切都長得剛剛好。

他是山珊生的,血肉都取自於她,可惜沒有一個地方像她,沒有一點她的痕跡。

林春天看著山訸幹活,眼睛又轉向山珊的墓碑。

很多回憶都已經被大腦逐漸清空,當時的很多細節和情景她都想不起來了,但是這麼多年,仍對她存著愧疚。

山訸一個人弄了一個小時,總算是把墳墓清理好了,墓碑看著也乾淨了很多。

林春天把包裡給山珊買的東西拿出來,一些她當地的零食,一束花。

似乎跟她也沒什麼好說的了。

唯一值得她說的就是山訸和她一樣聰明,一樣成績很好,甚至超過了她,不過這都是她的功勞,山訸只是從她那遺傳來了。

等山訸考上好大學了,再來告訴她這個好訊息吧。

兩人沒待多久就走了。

離開的路上,山訸心裡沒有上完墳的惆悵,地底下埋的雖然是他生母,但是他對她一點印象也沒有,他們從沒有真的當過一天母子,在他有印象以來,就已經是在林春天家裡生活了。

來這裡也並不是紀念母親,這只是他跟林春天的小秘密。

他把這當成不定期的郊遊。

林春天就走在他身前。

白皙的脖子上微微有汗珠,在太陽光下像是細小的珍珠。

她的頭髮太多太密,不做髮型的時候她都是用鯊魚夾夾在腦後。

但是也有幾縷抓不住,像是蕩在他心間,被風一吹,就會癢。

他把傘打起來。

兩人撐在傘下。

她臉上的防護做得很到位,墨鏡口罩防曬霜一個不落,也許這就是她看起來比同齡人年輕的原因之一。

走回車上身上的防曬衫都悶溼了。

她進車裡把衣服脫下來的時候山訸聞到一股她身體的香氣。

若有若無,時隱時現,說不上是種什麼味道,他只覺得非常香,讓人想把頭埋進她衣服裡深深吸一口。

他知道自己這種思想是噁心齷齪的,但是感情確實不講道理。

也不會給他講道理的機會。

林春天開啟音樂播放器。

“山訸,放點歌。”

山訸正沉迷於捕捉她香味的遊戲,聞言清醒了一秒。

“好。”他把手機開啟,連上藍芽,播放他的歌單。

不知道聽了幾首,林春天忽然笑著說:“你個零零後怎麼聽的歌和我喜歡的都差不多?”

山訸一下警覺起來。

“沒,看到首頁推送的歌單就放了。”他下意識否認。

林春天倒沒覺得什麼,只覺得他一個小孩子喜歡聽老歌還蠻奇怪的。

現在的電音和合成音樂她實在聽不來,還是喜歡老派的音樂,翻來覆去地聽。

山訸從首頁找了些現在英文歌,林春天才沒有懷疑。

到了家,她把車停好。

“我們明天回去。”她說。

“好。”

一轉眼他們都過來四五天了,也該回去了。

山訸也習慣了她做決定,她好像很少徵詢別人的意見,一般都是她自己拍板決定。

明天回去,那今晚應該會吃一個團圓飯。

山訸想。

如他所料,今晚的飯去了林春天家裡吃。

他是不會被邀請過去了的,林勇很討厭他,山訸覺得可能是因為他覺得林春天在自己身上耗費了太多青春時光,也可能單純就是不喜歡他。

所以他只能在爺爺奶奶家那邊自己隨便吃點,而陳啟宗和林春天則跟爺爺奶奶一起過去那邊了。

林春天媽媽做了很多好吃的飯菜,她不僅長得漂亮,做的飯也很好吃。

一大桌菜全是她做的,幾個女兒都只是打打下手。

陳啟宗進了二樓就看到一桌子菜。

“小陳,快坐著,馬上吃飯了。”楊慧娟叫他。

陳啟宗忙跟著一起添飯搬椅子,不敢真的把自己當作客人,雖然今天跟林春天吵架不高興,但是這時候兩人表現得一點異樣都沒有。

他像是個會照顧人的男人,溫柔賢惠,善解人意。

林春天偶爾搭把手。

不過夏秋冬和楊慧娟早就把一切操勞好了,也沒他們什麼忙的。

幾個女婿也都入座了。

林勇是這個家裡的土皇帝,衣來伸手飯來張口,等他們都弄好了才從沙發上過來。

他坐下,動筷子了大家才敢吃飯。

“先喝點雞湯,這幾天喝酒別把胃弄壞了。”楊慧娟給公婆打了湯之後也給他打了幾勺。

“都是從鄉下抓來的老母雞,補補身體。”她笑意盈盈,沒想到老大的婚事雖然晚但是卻很好。

論家世陳啟宗當然趕不上他們家,不過能趕上他們家的,男方肯定也不會找林春天這種囂張跋扈的女人,肯定都會像林鴻那樣找個年紀小的,乾乾淨淨的,聽話的。

所以他們的要求也不高,能對林春天好,家風好就行了。

她這個人讓整家人都頭大,可別到時候又跟婆婆公公吵起來鬧起來,那就難看了。

飯桌上因為只有家裡人,所以氣氛更和煦一些。

林春天跟林勇喝的是茅臺,她雖然不想,但是卻遺傳了她爸爸能喝的基因,單獨喝個一斤八兩的沒什麼問題,林勇覺得找那些女婿喝酒掉價,還是願意跟林春天喝。

林春天沒有那麼勢利,夏秋冬的老公給她敬酒她也都喝。

聊來聊去還是回到主題。

林勇問:“那小陳你們準備什麼時候結婚?”

陳啟宗看向林春天:“春天想什麼時候都可以。”

林勇又說:“你等她決定不如等美國滅亡還快點。”

“我看這樣吧,明年七夕是個好日子。”

他知道在山訸高考前她是不會結婚的,高考完以後的好日子最近一個就是七夕。

“我都聽春天的。”

“你是個男人,什麼都聽女人的肯定不行,你別看她是我女兒,但是道理是這麼個道理,結婚了家裡的主心骨還是你。”他又開始到處宣傳自己的大男子主義了。不過也存了些許試探,如果陳啟宗真的事事逼著林春天,他肯定也不滿意,好說歹說林春天是他女兒。

“行啊,就七夕唄。”林春天拍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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