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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是在普法,你說我法外狂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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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5章 第八十五章正當防衛,是迎難而上

 第八十五章正當防衛,是迎難而上

 有了實際案例的支援,現在的網路輿論都是偏向支援消費者進行索賠的。

 網上的水軍想黑也黑不動了。

 以前,面對天價索賠的消費者,告對方敲詐勒索是商家最常用的手段。

 現在,有了郭懷的這個前車之鑑,以後他們要解決那些漫天要價的消費者,怕是不容易了。

 麥樂爾在案子結束後,除了要支付相應的罰款,還要應對各地消費者的索賠要求。

 網上的旗艦店,多次遭到消費者的投訴,被平臺強制閉店。

 這個乳製品生意,他們是徹底做不下去了。

 之後有代表提出,將食品安全法中涉及賠款的法條進行修改。

 將“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”改成“支付價款十倍以上或者損失三倍以上。”

 辦完郭懷的案子,韓飛休息了幾天,一週後照例開啟普法直播。

 韓飛的直播間熱度,現在已經是位居平臺榜首的位置。

 基本上只要發了預告,臨近開播的時間,還黑屏的時候,就能有幾十萬的線上人數。

 韓飛準時出現在畫面中,向觀眾們打招呼道:“大家晚上好。”

 “韓老師好!”

 “韓哥晚上好!”

 “好久不見,每次韓老師接了案子,直播的次數就少了。”

 “哈哈哈,我特別喜歡韓老師接案子,喜歡看庭審直播。”

 “啊對對對,以後我的目標是當法官,我要當韓老師的審判長。”

 “前面的可以啊,挺敢想的。”

 ……

 韓飛說道:“我們今天還是老樣子,連麥解答大家的法律問題。”

 “好,大家可以申請連麥了。”

 第一位觀眾連上後,現是跟韓飛打招呼。

 “韓老師您好。”

 “您之前跟我們說過緊急避險,還有正當防衛。”

 “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,有點分不清這兩個,您能不能仔細說說?”

 韓飛之前在講述‘張三在飲酒後,因為小三病發,送小三去醫院’的案例中,提到過緊急避險。

 緊急避險,是為了使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,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,以保護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。

 張三為了救小三的命,不得已選擇酒駕,所以不構成犯罪。

 至於正當防衛,韓飛在原配抓姦的案例中提到過。

 張三當姦夫,被原配抓姦,原配要打張三,把張三逼到絕路時,張三還手,屬於正當防衛。

 正當防衛,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,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於正當防衛,不負刑事責任。

 因為張三的人身安全收到不法侵害,這個時候反擊屬於自衛,不構成犯罪。

 但是,張三如果是在還能躲的情況下反擊,就屬於防衛過當。

 在提問的那位觀眾看來,這兩種行為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做出了違法行為。

 具體的差別,他不是很明白。

 韓飛回答道:“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的區別,大家可以這麼記。”

 “緊急避險,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做出了另一種損害較小的選擇。”

 “而正當防衛,是迎難而上,是鼓勵大家見義勇為。”

 “我們來舉個例子。”

 “張三舉著一把槍,指著李四的腦袋,說,去把小美給非禮了,不然我殺了你。”

 “李四知道,張三嘛,法外狂徒,說開槍就一定會開槍。”

 “為了保命,李四把小美給非禮了。”

 “大家說李四這種行為,是屬於刑事犯罪,還是正當防衛,還是屬於緊急避險?”

 上述案件中,李四為了保全自己的命,不得已非禮了小美。

 這種行為應該附和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做出了另一種損害較小的選擇。

 大家回答道:“緊急避險。”

 “緊急避險。”

 “李四不算脅從犯嗎?”

 “威脅到了宣告,屬於緊急避險,如果不危及生命,應該就算脅從犯吧?”

 “反正不是正當防衛。”

 ……

 看了會兒大家的彈幕,韓飛說道:“李四的行為,屬於緊急避險。”

 “因為張三是拿他的命在威脅他。”

 “如果張三是拿槍,指著李四的狗,跟他說,去非禮小美,不然我殺了你的狗。”

 “那這樣李四去非禮小美,肯定是構成刑事犯罪的。”

 “好,那我問大家,如果張三跟李四說,去殺了小美,不然我就開槍爆你的頭。”

 “李四去殺了小美,李四的行為屬於什麼?”

 韓飛之前也講到過避險過當。

 人不能為了保全自己,而犧牲他人。

 大家都還記得避險過當的例子。

 司機為了救三十個人,撞死了一個人,屬於避險過當。

 “避險過當。”

 “我記得,在森林裡快而餓死了,可以吃野生珍稀動物,但是不能吃人。”

 “對對,還有什麼犧牲你一個,把器官還給五個人。”

 “拿命抵命,不可以。”

 “可是正當防衛不是可以殺人嗎?”

 “那殺得是害你的人,避險過當傷害的是無辜的人,不一樣的。”

 ……

 看到大家都回答“避險過當”,韓飛說道:“對,沒錯,李四如果殺了小美,就屬於避險過當。”

 “人在任何時候,都不能為了保全自己,而犧牲他人。”

 “當然這個他人是指無辜的人,而不是加害者。”

 “在上述案件中,小美是無辜的人。”

 “好,我們繼續。”

 “假定張三舉著槍,指著李四的腦袋,說,你去非禮小美,不然我開槍打死你。”

 “李四這個人,很正直,一身正氣。”

 “他聽了以後很生氣,怎麼能這樣呢,人家小美多無辜的一個小姑娘啊。”

 “於是李四趁著張三不注意,一腳踢在張三的襠上,直接把張三給踢廢了。”

 “之後又撿起一塊磚,狠狠敲在張三的腦袋上,把張三給敲昏過去了。”

 “好,現在大家覺得李四的行為,屬於什麼行為?”

 李四收到了張三的不法侵害,為了制止這種行為,傷害到了張三。

 李四這種行為屬於迎難而上,就是韓飛說的正當防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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