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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只是在普法,你說我法外狂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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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6章 第八十六章插眼踢命根不要手軟

 第八十六章插眼踢命根不要手軟

 “正當防衛。”

 “懂了,緊急避險是被迫做了壞事,正當防衛就是勇敢反擊。”

 “原來是這麼個迎難而上。”

 ……

 看大家的彈幕,韓飛知道,正當防衛大家是都理解了。

 但是他有必要提醒大家,正當防衛的限度。

 韓飛跟著問道:“好,大家注意啊,張三現在已經昏死過去了。”

 “可是李四覺得這個人太壞了,留著也是個禍害。”

 “於是李四撿起地上的槍,打死了張三。”

 “這個時候李四還是正當防衛嗎?”

 這下大家有點拿不定注意了。

 人已經昏死過去了,那李四的行為,還算迎難而上嗎?

 “算吧,他不死,萬一醒過來找我麻煩怎麼辦?”

 “應該是防衛過當,不法侵害已經結束了。”

 “同意防衛過當。”

 “那怎麼辦,跑了萬一他醒了追上來怎麼辦?”

 “把人捆起來報警啊。”

 ……

 看大家的意見不統一,等彈幕討論了一會兒後。

 韓飛才分析道:“我們在判斷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時候,要看緊迫性和適度性。”

 “什麼是緊迫性,就是不法侵害已經開始了,你不得不反抗。”

 “在上述案例中,張三已經昏死過去了,不法侵害實則已經結束了。”

 “你在這個時候選擇開槍,在司法實踐中很容易有爭議,可能被判斷為防衛過當。”

 “當然,如果李四一板磚敲過去,張三沒有昏死過去,只是手裡的槍掉了。”

 “這個時候李四把槍撿起來,殺了張三,是屬於正當防衛。”

 “因為張三很有可能當場撿起槍,再次指著李四的腦袋,再次對李四實施不法侵害。”

 “至於什麼是適度性,打個比方,張三要殺李四,李四反擊誤殺沒問題。”

 “但是張三如果只是鹹豬手,想摸一摸李四的屁股,李四可以反手殺人嗎?不可以。”

 “根據刑法規定,只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比如殺人、非禮、搶劫、綁架這些。”

 “在遭遇此類暴力犯罪的時候,反抗傷害了他人性命,才不用付刑事責任。”

 “還有一點要注意的是,司法機關、或者當事人律師,在判定是正當防衛,還是防衛過當的時候,一定要把自己代入防衛人的視角。”

 “之前有個很著名的糞坑案,是真實案例啊。”

 “張三打算非禮小美,結果被小美推進了糞坑。”

 “張三的手抓住了糞坑邊緣,結果小美給踩了兩腳張三的手,張三掉進糞坑死了。”

 “當時這起案子就有爭議,有人說,小美都把人推進去,不法侵害已經停止了,幹嘛還要踩兩腳?”

 “大家設身處地想一想,如果你是小美,你一個女孩子,你踩不踩?”

 “肯定要踩嘛,不然張三爬上來了,繼續要非禮我怎麼辦?”

 “我一個女孩子,打也打不過,跑也跑不過是不是?”

 “所以肯定要踩,如果邊上有板磚,對著張三的頭砸下去也不過分。”

 “還有我們正當防衛,是鼓勵大家見義勇為的。”

 “在緊迫性和適度性都沒有問題的情況下,見義勇為造成他人傷亡,也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。”

 “但是這個度大家一定要把控好。”

 聽完了韓飛舉的例子,對於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的區別,大家都有了一定的瞭解。

 “理解,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要站在女方的情況下考慮問題。”

 “遇上這種事,女孩子就要狠一點,插眼踢命根不要手軟。”

 “踩了小美還有機會坐在被告席,沒踩明年就是小美的忌日了。”

 “很多人就是事後諸葛亮,就知道說風涼話。”

 ……

 第一位連麥觀眾說道:“我知道二者的區別了,謝謝韓老師。”

 “不用客氣,還有其他法律問題要諮詢嗎?”

 “韓老師除了正當防衛、緊急避險,還有什麼未成年啊,精神病啊,還有沒有什麼情況,危害到他人性命,是可以不用負刑事責任的?”

 韓飛想了想,“也有,但是這種一般屬於小機率事件。”

 “打個比方說張三,張三跟李四是法律系的學生。”

 “他們一起參加了法考,成績出來以後,李四委託張三幫忙查一下成績。”

 “李四過了,可是張三惡作劇,撒謊,跟李四你法考沒過。”

 “李四一聽猶如晴天霹靂,當著張三的面,從八樓跳了下去。”

 “大家覺得這種情況,李四的死跟張三有沒有關係?好像有關係吧。”

 “但是張三要負刑事責任嗎?不用。”

 “法考的透過率才百分十幾啊,誰能想到你法考不過會跳樓呢。”

 “這種小機率事件,一般是不負刑事責任的。”

 “那這種是小機率,張三的欺騙不構成犯罪,但是如果是大機率,或者有意誘騙他人自殺,是構成刑事犯罪的。”

 “比如說張三幫李四去取體檢報告,他騙李四說,你這裡面長了個腫瘤,晚期,沒得救的。”

 “如果去醫院,住院費一天就要一千,而且每天都會很痛苦,生不如死。”

 “李四覺得生活沒有希望了,長痛不如短痛,所以跳樓了。”

 “這種情況下,張三是要負一定刑事責任的,因為重病自殺是屬於高機率事件。”

 “所以大家要記得,開玩笑要有分寸。”

 聽到這裡,觀眾們也明白了。

 欺騙自殺構不構成犯罪,要看你這個謊言,造成對方自殺的機率大小。

 第一位連麥觀眾問道:“韓老師,這種高機率事件,就是屬於有意誘騙他人自殺嗎?”

 韓飛回答道:“不一定啊,我們要看主觀要件,就是張三的撒謊欺騙的目的是什麼?”

 “如果只是開玩笑,那不至於到誘騙他人自殺這麼嚴重,這個是涉嫌故意殺人罪的。”

 “什麼情況下屬於誘騙他人自殺,比方說張三跟小美是一對情侶。”

 “家裡人不同意他們在一起,於是兩個人就相約去自殺。”

 “到了海邊,張三哭著說,小美啊,我不想走在你前面,看著愛人死在面前實在太痛苦了。”

 “這種痛苦由我來承受,你先跳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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